交通事故诉讼时效是三年。
【资料图】
交通事故属于民事纠纷,适用民事诉讼时效。一般民事诉讼时为三年,从当事人知道权利被侵犯之日起算。如果受害人向侵权者主张权利,则时效从最后一次主张权利之日起计算。
对于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,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。伤情明显的,应从伤害之日起计算,伤情需要治疗的,应从治疗结束之日起计算,因为这时,受害人才知道被侵害了那些权利。伤情当时不能发现的,应从伤情被发现之日起计算,当然,得有相关的证据证明后发现的伤情为交通事故所致。
二、1.起诉,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;
2.立案审查,符合立案条件,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,交费后予以立案。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,裁定驳回起诉;
3.开庭审理,宣布开庭,核对当事人身份,宣布合议庭成员,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,询问是否申请回避法庭调查;
4.调解,在法庭主持下,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;
5.判决。经过审理后,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。
三、1.通知保险公司;
2.保险公司派人了解情况;
3.向保险公司提交保险单、行驶证和驾驶证等文件材料;
4.保险公司对车辆进行定损后,评估费用;
5.审核索赔单据;
6.审批通过后,携带相关材料领取理赔款。
找法网提醒您,发生交通事故应立即通知保险公司。保险公司应及时告知具体的赔偿程序等有关事项。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,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,并将结果通知。对属于保险责任的,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,赔偿保险金。
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,由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保险金。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日内,书面告知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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