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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,鼓励脱贫地区有条件的农户发展庭院经济,这是“庭院经济”在中央一号文件中的首次亮相。
“庭院经济”的概念最早于1984年由我国经济学家于光远提出,是指农民以自己的住宅院落及周围为基地,以家庭为生产和经营单位,为自己和社会提供农业土特产品及相关服务的经济形式。
“庭院经济是乡村振兴新的发展方向。”2月23日,省园艺研究所所长、二级研究员李卫东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,庭院经济是一种农业经济新模式,从以往传统的种养业、农产品初加工等逐渐演变为一、二、三产业融合发展格局,是集家庭种植、养殖、加工、沉浸式的体验旅游和生活生产服务等为一体的现代农业形态。
“通过发展庭院经济,不仅能更大限度地释放农村剩余劳动力资源,让农民通过种养等方式增加收入,促进乡村产业兴旺,推动乡村生态宜居,还可以带动乡村休闲旅游。”李卫东表示,传统旅游往往是走马观花,而庭院经济可以弥补这方面的不足,将更加注重游客的参与和体验,让游客在吃住玩等各个方面参与到农村生产生活中来。如吃的方面,“土的东西”“自己做的东西”,比如豆腐,游客在庭院内体验磨豆腐,然后再享用豆制品系列美食,不仅能带给游客不一样的体验,还能促进农产品就地销售,提升农产品溢价。住的方面,将农房改造成民宿,在传承中创新,游客既能体验当地民俗风情,又有现代化的时尚享受。玩的方面,发展景观农业和创意农业,让庭院一年四季有景观可赏、有产品可采。这种深挖乡村资源优势的庭院经济,能产生经济效应、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,对于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进具有重要意义。
李卫东表示,虽然庭院经济规模小、灵活多样、适应性强,在我国农业经济发展中有重要作用,但目前不少庭院经济的发展仍处于自发状态,组织化程度低,创新创意程度低,市场化程度低,同质化程度高,加上场地面积有限,缺乏规划和扶持,个体农户普遍面临资金、技术和市场营销等现实约束,亟待各方面对庭院经济加以引导和支持。
庭院经济要“做活做强”,实现可持续发展,李卫东指出,需要合理引导与规划,体现出产业、生态、文化等特色,寻求差异化发展。例如有些地区生态旅游资源丰富,可以有效利用这些资源,形成乡村景点观光、农家乐、民宿等业态,实现其经济价值。有些地区可以在庭院中有效利用沼气、太阳能等,形成循环式的生态农业经济。还有些地区闲置农房比较多,可以把闲置小院改造成不同主题业态小院,通过独特乡村品位的呈现和文化体验,打造游客争相打卡的网红地等。
“传统农业生产方式已不适应现代农业发展趋势,庭院经济要实现高质量发展,还需要结合现代技术创新和市场供需转变,通过参与主体的分工协作,形成利益联结机制,实现合作共赢、集聚发展。”李卫东提出,庭院经济涉及范围广,需要实现多业态叠加、多维度创新、多要素联动、多元化产出、多产业融合,逐步形成“政策引擎力、龙头带动力、农民创造力、市场拉动力、创新驱动力、人才聚合力、社会协同力、项目推动力、品牌影响力”等的合力,才能推动庭院经济高质量发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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